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<财政部关于印发<罚没财物管理办法>的通知>的通知》的通知
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<财政部关于印发<罚没财物管理办法>的通知>的通知》的通知
区属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<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> 的通知》(津财综[2021]22 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罚没财物管理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罚没财物分类保管、处置审批等相关管理制度。
二、做好罚没财物处置管理,各执法单位完成罚没财物处置流程后将相关工作台账,报送至区财政局。
附件: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印发<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> 的通知》的通知
2021 年 5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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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印发<罚没财物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